山政任字〔2017〕7号
山阳县人民政府
关于查涛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
各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,县政府各工作部门、事业机构:
经2017年7月25日县政府第十四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:
查涛同志任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(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)主任(七级职员);
徐方烈同志任县发展改革局总经济师;
王波同志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;
孔中华同志任县旅游开发局副局长;
杨守华同志任县招商服务局副局长(八级职员);
曹峰同志任县域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(八级职员);
武建龙同志任县工资发放中心主任(八级职员);
韩自双同志任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(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)副主任(八级职员);
王吉有同志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(八级职员);
全贤文同志任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(八级职员);
涂玉林同志任县林特产品产业发展中心(县核桃产业发展办公室)主任(八级职员);
张有怀同志任县文化会议管理中心主任(八级职员);
韦韡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(八级职员);
毛凡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(八级职员);
李敏同志任县中医医院副院长(八级职员);
龚忠涛同志任县中医医院副院长(八级职员);
杨亮同志任小河口镇市场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,免去小河口镇社会保障服务站站长(八级职员)职务;
田锋同志任小河口镇社会保障服务站站长(八级职员)。
以上人员均实行一年任职试用期。